2020年8月5日,刘传生老人度过了他的61岁生日。令人遗憾的是,他的女儿在前往北京的途中,不幸在救护车上离世。自那时起,刘老夫妇与涉事方展开了四年的五次法律诉讼。这一事件背后所涉及的真相以及责任归属问题,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
悲剧发生
2020年8月5日,刘丽,刘传生的女儿,在前往北京的旅途中,不幸在救护车上去世。当车辆行驶至长春市外围300公里处,医疗人员发现氧气供应不足。随后,司机向家属提议,可以选择将遗体继续运送至北京处理,或者支付额外费用将遗体运回长春。在女婿孙某转账3000元后,遗体最终被运送至长春市的一家殡仪馆。
资质问题
家属在事后查明,该救护车并非属于吉大一院,而是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所拥有。该公司并未取得医疗执业的合法许可。救护车表面印有吉大一院的标识,车辆在医院内停放,工作人员也在院内进行业务推广,这些情况使得患者误以为该车是医院官方的救护车。
死因争议
吉大一院指出,若患者出院后不幸去世,医院将无法出具死亡医学证明。患者家属已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得死亡推断书,推断死因为多发性心肌炎。家属认为,医院在未明确刘丽对头孢类药物过敏的情况下,错误地使用了头孢类抗生素,并推荐了资质不合格的救护车,因此认为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长春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刘丽在抵达医院时否认了对头孢类药物的过敏症状。此外,鉴于遗体已进行火化,一审法院难以精确确定其死亡的确切原因。
维权官司
在过去的四年时间里,该对老年夫妇与医疗机构以及救护车服务提供方共同经历了五起行政和民事方面的争议。在两次救护车未能及时运送氧气,从而造成救治延误的事件中,他们开始对问题的严重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张凤琴女士坚信,医院和救护车公司应对这一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她持续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违规
天眼查的数据表明,仁康公司在2021年9月因未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业务,受到了法律处罚,处罚措施包括没收非法所得及缴纳13.02万元的罚款。至2022年11月,该公司因在公开信息中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被官方认定为经营异常企业。
执行难题
一审判决结果显示,仁康急救站公司虽未能赢得诉讼,然而赔偿金的发放却始终未能兑现。尽管法院已实施强制措施,并划拨了超过六万元,但仍有高达四十八万元的赔偿款尚未到位。进入2024年8月,公司再次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执行金额增至五十四万五千元。9月份,该公司及其母公司相继被列入了限制高消费企业的行列,这一系列事件集中反映了维权执行过程中的复杂性。
该起不幸事件牵涉到诸多繁杂的因素。在深入剖析这一事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对医院和救护车公司各自应负的责任份额进行详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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